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 拟录取学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招生简章》学员遴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经专家组集体研究,拟录取孙铭泽等30人为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学员。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孙铭泽、孙超、蒙春梅、李朴、何娟、胡楚梦、陈林、柴钰峰、刘元、高瑗、辜伟、韩季、梁威、陆景朋、陈浩、陈建州、苑迪、万鑫、余日威、苏春莹、韩硕、苟婷婷、冉宇、李丁、曹霞、袁琪、周杨怡、李雪飞、童章程、李伟。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示期间学员申报资料如发现不实、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如有异议,请于7月31日前以实名书面方式向项目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其他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定后正式录取。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85531452;18227637482
邮箱:496384248@qq.com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谐剧创作与表演人才培训》项目组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