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 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美术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文化传承、艺术创作、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能。培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是实现美术馆高质量收藏、高水平利用、高品质服务的关键,也是打造国家级乃至世界级艺术殿堂的重要保障。
《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为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资助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专业化运营水平。项目将结合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具体情况与实际需求,为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和行业培养实用型、创新型、复合型的运营管理人才,推动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在典藏精品、展览展示、公共教育、文化研究、对外交流等方面的能力提升,为推进新时代美术馆建设和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项目主体简介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系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四川省唯一一所集艺术研究、艺术档案、艺术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文化艺术智库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研究机构,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四川戏剧》主办单位,是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川剧、川江号子、四川扬琴)、1个省级非遗项目(四川清音)的保护单位,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羌年”履约工作的执行单位。建院67年来,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坚持突出特色、开门办院,以科研为中心,以人才建设为基础,在艺术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汇集了一批在艺术创作、艺术研究和艺术教育领域卓有建树的专家学者,在戏曲、音乐、舞蹈、美术等文化艺术的保护、研究、宣传推广方面,发挥了省级艺术科研单位的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迈步新时代,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自身优势,不断完善艺术学科体系建设,坚持“科研立院、人才兴院、品牌强院”发展理念,努力打造全国一流艺术研究基地、艺术创作高地和人才培养阵地,为加快建成文化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相关规定,《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项目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7月至8月,培训总时长为6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须脱产学习),调研、研讨、论文撰写与指导30天。具体的培训安排如下:
1.7月3日开班仪式;
2.7月3日-8月1日集中授课(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3.8月2日-8月31日实地调研、研讨会、学员论文撰写;
4.邀请专家审查学员结业论文。
(二)合作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
(三)培训人数
25人
(四)课程设置
课程围绕展览策展、公共教育、藏品管理、学术建设等多个领域,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授课,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多种教学方式,确保学员全面提升专业能力。
(五)师资力量
项目邀请了来自中国美术馆、故宫博物院、四川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和行业精英担任授课教师,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指导。主要师资力量包括安远远、裔萼、杨频、何桂彦、王飞、吴永强、朱沙、魏源、肖飞舸等。
(六)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课堂表现及作业质量(作业情况、论文、方案等)占30%;最终成果汇报呈现占5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培训成果
1.论文集1册。
2.培训课程讲义1册。
3.联合参与培训学员所在美术馆举办“西南地区美术馆馆藏精品展”。
(八)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因个人行为不当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6.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五、学员遴选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计划招收25人。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具备一定的美术馆工作经验,有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的需求和潜力。
学员报名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二)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三)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报名表(见附件1),单位推荐处需加盖公章。
2.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
3.其他业务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成果材料)。
(二)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1-3项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XX省XX市XX单位+姓名+国家艺术基金报名),并以附件形式于2025年5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csysyjy@163.com。
2.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PDF或图片格式)报名,请使用正式扫描件(非手机拍照),正式录取人员需报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用于备案。
3.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报名截止日期与公布时间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截止后,项目组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审查,根据报名材料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通过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官网(https://www.scyishu.org.cn)、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正式发布。
3.项目实施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相关平台、电子邮箱、电话通知等形式,将录取名单及报到时间、地点通知到学员本人,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邮件3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2)。
(二)注意事项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西南地区基层美术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主体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所有。
(三)著作权规定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在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学员在本项目中的学习、创作、理论成果,并行使相应出版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有权无偿使用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所获得的著作权授权许可的方式为普通授权许可,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期限是学员报到之日至著作权保护期终结,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区域范围是全世界国家和地区。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有权将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授给第三方行使。学员一经报名则视为认可上述事项。
(四)联系方式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艺术档案馆)
项目组办公室电话:(028)62378642
联系人:刘泓伶
手机:18380141596
联系邮箱:scsysyjy@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1号
邮编:610041